“派驻+巡回+科技”赋能 陕西检察筑牢刑罚执行监督防线

“派驻+巡回+科技”赋能 陕西检察筑牢刑罚执行监督防线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6-10-31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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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10月29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全省检察机关落实新法实施准备、深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以高质效监督守护刑罚执行公正的相关举措与工作成果。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温鸿沛通报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有关情况,省检察院直属分院副检察长王文宾介绍发挥刑事执行监督专门检察院职能情况,省检察院、省检察院直属分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相关负责人参会。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紧扣新修订《监狱法》学习宣传贯彻主线,落实全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部署,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持续完善“派驻+巡回+科技”一体化监督机制,抓实监管安全防范、减假暂实质审查、罪犯权益保障、数字检察赋能、检监协同共治等重点工作,以精准监督筑牢监管安全防线,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

守住监管安全底线,推动风险前置化解。全省检察机关把防范化解监管安全风险摆在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突出位置,坚持问题导向,与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协同联动,紧盯监管隐患排查整治,依法提出书面监督意见,推动各类风险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保障监狱监管秩序持续平稳。

紧盯“减假暂”关键环节,严把刑罚变更关口。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实质化审查要求,规范案件受理、审查全流程,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经审查同意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请意见两万余件,依法提出不同检察意见四千余件。通过刚性监督,既严防“纸面服刑”“提钱出狱”,也防范“该减不减”“该放不放”,让刑罚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促进罪犯教育改造。

坚持司法为民导向,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全省检察机关持续擦亮“约见检察官”工作品牌,畅通申诉、控告、检举渠道,依法保障服刑人员法定权利。协同监狱优化狱内诊疗、外出就医流程,加大老病残罪犯医疗救治和人文关怀;督促监狱规范开展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帮助罪犯提升回归社会能力,打通改造、回归衔接链条。

升级监督模式,深化“派驻+巡回+科技”建设。省检察院制定出台全省派驻监狱检察工作指引,夯实派驻检察基础;统筹推进常规、专项、机动、交叉巡回检察,实现监狱交叉巡回检察两轮全覆盖,督促整改一批突出监管问题。大力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推动相关数据信息互联互通,推广应用大数据监督模型,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向智能化、精准化转型。

健全检监协同机制,合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检察机关加强同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常态化协作,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机制,组织检监干警同堂培训,联合出台《陕西省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办案指引》等配套制度,统一办案标准,共同提升刑罚执行规范化水平。

据了解,省检察院直属分院紧扣新修订《监狱法》实施节点,通过专家授课、主题沙龙、制度汇编、业务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学习,扎实做好新法落地准备。充分发挥刑事执行监督专门检察院职能,组织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质效提升年”活动,深化数字赋能,推进专项监督,做实“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持续提升刑事执行检察质效。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记者:秦峰 实习生:刘思洋)

【责任编辑:程尔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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